爐具網訊:近日,陜西省渭南市韓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韓城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全面鞏固散煤治理成果。重點針對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區域電力增容、戶表改造、補貼不到位等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確保居民清潔能源能用得好用得起用得穩。健全潔凈煤供應體系,重點做好山區供應保障。對已完成散煤治理暨“雙替代”區域內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韓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韓城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韓政發〔2022〕1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各管委會:
現將《韓城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韓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韓城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陜西省鐵腕治霾工作組辦公室印發的《陜西省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陜治霾辦函〔2022〕12號),扎實推進我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確保完成省上下達的9-12月和全年空氣質量控制指標任務,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全面落實減污降碳總要求,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推進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動員全市力量,群策群力,齊抓共管,同心合力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總體目標
2022年省生態環境廳下達我市空氣質量控制指標為: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優良天數達到100天,PM2.5平均濃度控制到38.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控制到3天。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優良天數達到251天,PM2.5平均濃度控制到42.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控制到4天。
三、組織機構
為全力推進我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特成立韓城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高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我市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制定攻堅方案,分解工作任務,調度工作進展,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四、重點任務
1.最大限度減少燃煤污染排放。加強涉煤重點企業管控,督促大唐二電提前安排運煤、儲煤工作,火電、煤炭企業采用公路運輸的,優先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和新能源汽車進行運輸,其中具備鐵路專用線的,鐵路、封閉廊道、新能源汽車等清潔運輸比例不低于80%。(牽頭單位:交通局、發改委,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局)
2.全面鞏固散煤治理成果。重點針對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區域電力增容、戶表改造、補貼不到位等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確保居民清潔能源能用得好用得起用得穩。健全潔凈煤供應體系,重點做好山區供應保障。對已完成散煤治理暨“雙替代”區域內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力度,最大限度杜絕散煤復燒和秸稈等生物質燃燒問題。(牽頭單位:發改委,配合單位:各鎮辦)
3.顯著降低鋼鐵行業污染排放。陜西龍門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嘉惠礦業技術有限公司、陜西陽山莊鋼鐵爐料有限公司等鋼鐵企業年底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協調解決企業改造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指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及時開展評估監測。采暖季前未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業,按照環??冃Х旨壊扇〔煌膽睖p排措施。(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
4.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對標《陜西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回頭看”,從爐窯淘汰、清潔能源替代、深度治理、無組織管控、安裝在線等5個方面推進爐窯環保升級改造,實行清單化管理。12月底前淘汰粉體企業燃煤熱風爐,并持續開展動態排查,實現淘汰類工業爐窯清零。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沖天爐、玻璃熔窯、以煤和煤矸石為燃料的磚瓦燒結窯、耐火材料焙燒窯(電窯除外)、炭素焙(煅)燒爐(窯)、石灰窯、鐵合金礦熱爐和精煉爐等,按要求按規范安裝自動監控設施。12月底前對未完成深度治理的燒結類磚瓦企業實施停產治理。(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發改委、工信局)
5.深入開展重點行業績效升級行動。充分發揮龍鋼公司重點績效企業引領示范作用,持續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開展“沖A、升B、消D”活動,力爭年底前黑貓炭黑提升A級,陽山莊鋼鐵爐料和嘉惠球團提升B級,百匯、太興、共裕等6家磚瓦企業消除D級。嚴格落實重點精準減排和績效分級差異管控。(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發改委、工信局)
6.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排查整治。針對焦化企業存在循環冷卻水系統TOC未檢測問題,10月底前完成整改。12月底前完成焦化、化工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開展情況抽測和檢查。(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
7.系統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源頭替代。工業涂裝企業參照《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的限量值要求,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兜蛽]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未做規定的,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應符合《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409—2020)、《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值》(GB 309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2020)等相關國家標準中非溶劑型涂料的要求。工業涂裝企業經充分論證,確因生產工藝需要必須采用溶劑型涂料的,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中溶劑型涂料的限值要求。(牽頭單位:工信局,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局)
8.大力優化重點企業運輸結構。年貨運量100萬噸以上的焦化、化工、鋼鐵、水泥、建材等行業企業,采暖季大宗物料、產品和其他原輔材料,采用鐵路、封閉廊道、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汽車進行運輸。預測有重污染天發生時,督促相關行業企業提前合理安排運輸計劃,實施錯峰運輸,最大限度降低應急響應期間運輸污染疊加影響。(牽頭單位:交通局、發改委,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局)
9.從嚴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不符合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機械限制在城市建成區內使用,杜絕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10.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管理。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加強施工揚塵監管執法,對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牽頭單位: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11.強化道路揚塵管控。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嚴格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加大城市二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減少揚塵污染。(牽頭單位:住建局)
加大108國道、327國道及濱河路等路段清掃保潔。完善工業園區(龍門、西莊區域)區間道路、327國道、108國道道路清掃保潔制度,常態化規范清掃保潔作業。(牽頭單位:交通局,配合單位:龍門鎮、西莊鎮、經開區)
12.強化露天焚燒管控。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常態化開展露天焚燒專項巡查,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建立巡查檢查和從嚴處罰的監管制度。充分發揮智慧網格化監管平臺視頻監控作用,加強秸稈焚燒、燒荒燒垃圾等露天焚燒問題監督管理,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牽頭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辦,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局)
13.持續強化熱點網格監管。對我市轄區內的16個熱點網格(新城辦和金城辦轄區5個,西莊鎮和龍門鎮轄區10個,桑樹坪鎮轄區1個)進一步加強監管,針對每月預警網格,各網格長要深入實地進行調查,查準查實存在的涉氣問題,舉一反三實施整改,確保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到位。(牽頭單位:新城辦、金城辦、西莊鎮、龍門鎮、桑樹坪鎮,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局)
14.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嚴格落實《陜西省大氣污染重點防治區域聯動機制改革方案》,進一步推動聯防聯控決策科學高效、應急響應及時有效、會商聯動協同有效、“網格化”監管嚴格落實,積極開展中輕度污染天氣應對,推動區域聯控、地市聯防、部門聯動,提升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能力。(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5.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堅持底線思維應對,強化會商研判,根據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結果,及時發布重污染預警信息,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突出重點精準減排、分級差異管控,確保實現“削峰降頻”。系統推進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系統監管應用,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和貨車白名單,實現動態管理,倒逼重點用車企業更新、選用清潔運輸車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作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進一步細化秋冬季攻堅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建立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度機制。
(二)加強聯合執法。在油品質量、煤炭質量、涉VOCs產品質量、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加密應急響應期間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對企業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廢氣旁路管理情況、排污口設置情況、運行記錄臺賬等開展排查,加強執法監測聯動。
(三)強化考核問責。對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攻堅任務落實不力、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的單位,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查督辦,通過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確保各項重點攻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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